安全工作规范

2018/6/28 16:23:19      来源:
 
                安全工作规范
北京当代艺术研究院艺术素质测评办公室成立至今,不断扩大影响力,为保障艺术素质测评工作(以下简称测评)继续安全、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规范,各测评单位均应认真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1、测评单位应成立测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明确测评安全责任,落实测评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2、测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根据《测评工作安全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测评安全工作制度。
②加强安全教育,落实测评安全岗位责任。
③落实《测评工作安全规范》的各项要求。
④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发布预案启动命令。
⑤领导、组织、协调安全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
⑥负责重大事项的应急决策。
⑦发生影响重大的安全事件时,按照《艺术素质测评活动安全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二、测评官等工作人员安排
1、测评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各项测评工作。
2、测评工作人员应统一佩戴工作证,方便考生和家长辨认。
3、安排安保人员,负责测评区域内外的安全防控及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4、测评现场出入口通道安排专业工作人员,严防可疑、危险人员进入,对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5、测评现场入口处,安排工作人员负责维持进场秩序和安全,严防意外发生。
6、每个测评现场均应安排专人负责点名并引导考生入场,测评结束,引导考生有序退场,对低龄考生应重点关注。
7、候考区内应安排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协助考生进行考前准备。测评现场内工作人员除协助测评官工作外,应负责维持秩序,看护考生。
8、配备医务人员,对测评工作进行期间突发病症和意外伤害进行及时救护。
9、楼梯间、走廊要有工作人员看守,严防拥挤踩踏事件。
10、严禁家长等陪考人员进入测评现场,确保安全、安静、有序的考试环境。
三、测评时间和场次安排
1、各测评单位应科学、合理安排测评场次,按照有关测评文件中对测评人数的要求,分时段、分批次合理排定测评场次和测评人数,避免人员同一时间大量聚集。
2、严格测评报批程序,杜绝临时性增设测评场地、增加人数和变更测评时间。
3、测评单位负责人及测评工作人员应提前到岗,做好各项测评准备工作。
4、考生应按照规定场次提前候场,工作人员点名应做到顺畅衔接、安全有序。
四、测评期间车辆安全
1、测评单位自管停车场(车位)应安排专人引导车辆,确保考生安全。
2、倡导绿色出行,停车不便的测评单位可要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提前做好宣传提示。
3、组织异地测评应选择正规车辆运营单位,签署车辆租用协议,切实落实行车安全。
4、测评工作车辆应提前进行保养、检查,严禁超速、超载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五、住宿及食品安全
1、测评单位应选择管理规范、安静卫生、有安全保障的正规宾馆,入住时应检查房间内消防设施、用品是否齐备完好并及时熟悉疏散路线和安全通道。
2、测评单位应注意考级期间的饮食安全,不购买过期变质食品,选择正规餐饮单位就餐。
六、其他测评安全工作
1、测评现场区域内安全疏散通道以及拐角、台阶、坡道、护栏、窗户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意外伤害的位置,应有明显的提示和防护设施。
2、测评前检查电路及各类电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3、测评前检查教室、走廊、卫生间等场所地面是否湿滑、积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测评现场须安装空调,其他区域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防止考生中暑。
5、测评现场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及超负荷使用电器。
6、接收外单位考生测评,应认真向其传达测评安全规定,要求其带队人员提前熟悉测评现场情况。
七、测评安全承诺和责任追究制
1、测评承办单位和测评现场,在进行测评申报时,须一并提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测评安全承诺书》(参加测评的教学单位,只需负责人签字,可不加盖公章),不按规定进行测评申报并提交《测评安全承诺书》的单位,不予安排测评。
2、各单位及测评负责人、测评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对不按规定落实测评安全工作,测评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各类测评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测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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