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包含很多方面,也涉及很多层次、门类和领域,比如有文学上的审美,有艺术上的审美等,文学上的审美又可分为古典文学上的审美、现代文学上的审美等,艺术上的审美也可分为传统艺术上的审美、现代艺术上的审美等。当然,如果再细分的话,还可分出更多的审美单元与内容,而且面对不同的审美对象,审美的视角、标准等也都各不相同。所以探讨有关审美的话题,一定不能泛泛而谈。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这么细分呢?首先是事物与时代发展的必然,也是学科分工不断细化、深化的结果。其次笔者发现,现实中很多文化程度颇高的人,或者说具有一定知识,在文学上也有着一定修养的人,对艺术方面尤其牵扯到对艺术本体的认识与评价时,却知之甚少,分不清到底什么是高级的艺术,什么是低俗的艺术,什么是专业的艺术,什么是江湖的杂耍,只会在美学的某些常识层面发表一下个人看法,却难以触及到艺术创作的本体部分,难以展开较为深刻的、具体的、富有针对性的阐释和论述。换句话说,即便知识储备再足、文化修养再高,倘若没有经过相对专业的艺术审美方面的影响和训练,可能依然是个美盲、艺盲。
另外笔者也一直认为,有了知识不等于有了审美,有了文化也不等于有了审美,知识和文化本身并不会自动生变成审美力。何况文学上的审美与艺术上的审美,本身也属于两个不同的系统和概念,虽然彼此之间会有密不可分的交集,但也绝不能简单划上等号。不是说一个人有了知识、有了文化,就自然而然地具备了一定的艺术审美能力,没那么简单。也就是讲,艺术审美其实是一种相对专业的能力和素养。既然属于专业范畴,毋庸置疑这中间就存在必要的培育、转化环节,比如需要我们主动对所要了解的艺术门类进行相关的学习、参悟,甚至反复体验、实践,还需要依靠专业人士的点播、周围良好环境的熏染等,方能得以更好实现,否则,恐怕知识依旧是知识,文化依旧是文化,都与审美力尤其是艺术上的审美力产生不了多少实际的关联和反应。
更何况在整个艺术界特别是书画界普遍存在轻文重墨、文墨分离,以及新思潮、新理念等不断涌现的当下,即便是艺术家群体自身,传统派与现代派、架上绘画与观念艺术等,对彼此领域也往往存在着很大的认知盲区和审美偏见。很多传统一路的艺术家根本不具备现当代艺术审美思维,而很多现当代艺术家也根本不具备传统美学底蕴,就更别说林林总总、高高低低的个体化审美能力差异问题了。
其实不只艺术界如此,文学界也是。很多搞古典文学的看不上搞现代文学的,搞现代文学的又看不上搞当代文学的,而且彼此之间也大都不具备跨学科、跨领域融会贯通的审美创造与感知能力,以致于搞现当代文学的不会写,也不懂得如何欣赏古体诗文,搞古典文学的不会写,亦不懂得如何欣赏现当代文学创作,这样的例子可谓比比皆是,既是现象又揭示了问题的本质,即不同门类、不同领域的审美,需要相应的、专业的审美素养才能保证其完成。但可悲的是,一些人却总是意识不到这一点,总是自以为是,自认为掌握了审美要义,通晓了审美规律及内涵,其实不过是一家之言、管窥之见,自欺欺人罢了。
因此无论是文学上的审美,还是艺术上的审美等,都绝非一个简单的问题,绝不能敷衍对待,因为它涉及方方面面,也关乎我们的日常生活。可以肯定地讲,没有正确的、高级的审美观、审美能力,看问题、做事情就会无趣很多,甚至会带来难以想象的不良后果。譬如,很多地方在文物修复过程中就因此出现了纰漏,把原本沧桑庄严的千年佛像修缮成了“小鲜肉”,造成了文物的严重损害。再譬如,在城市设计规划过程中也因此闹出了笑话,为图省事,有关部门把原本琳琅满目、各具特色的街道招牌简单粗暴地整改成了统一黑底白字“殡葬式”“灵堂式”的装饰风格,极大地破坏了城市美学应有的品味,拉低了大众审美应有的水平。难怪会有专家、学者及网友不断呼吁并提出“美盲比文盲更可怕”“管理并不可怕,低级审美才最可怕”等的观点。
所以我们一定要重视审美问题,既要切实加强美育工作的全面开展落实,又要尊重它的专业性,使其从根本上得以更好地改善和提升。不能只图所谓的管理方便,或者一味追求所谓的实用主义而导致社会审美能力的逐渐麻木、退化,甚至丧失。相反,要在我们曾经有过的、璀璨的历史文艺审美基础之上,结合健康的时代风貌,创造并彰显出更高水准的当代审美特色与格调,唯有如此,才会不负时代的发展,不负文明的进步,才会跟得上大众日益增长的审美意识,才会满足大家过上美好精神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而作为一名专业的文艺家、评论家,也一定要对此具有高度的思想认识、深厚的人文情怀,不仅要积极投身到大众美育的普及中去,用自己的专业特长为社会做出点力所能及的贡献,同时还要对一切肆意践踏和伤害美的行为,敢于指出,勇于纠正,真正体现出新时代一个文艺工作者应有的责任与担当。